「宜蘭縣政府線上申辦 」網路申請同意書
歡迎您使用「宜蘭縣政府線上申辦」網路申請功能,在使用本功能之前,請您務必詳閱下列說明: 1.辦理申請案件,都須使用憑證驗證(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身分,請先使用您的憑證卡登入,始可使用「宜蘭縣政府線上申辦」所提供之各項網路申請服務與查閱您所有申請案件辦理情形。 2.利用「宜蘭縣政府線上申辦」網路申請服務,如需交付辦理結果,例如:謄本、證照等等,一律以郵遞方式辦理,所需郵資須由申請人負擔。 3.利用「宜蘭縣政府線上申辦」網路申請服務,如未依受理機關約定,於一定期間內領取辦理結果或補足申請案件所需證明文件時,申請人同意受理機關得註銷該申請案。 4.利用「宜蘭縣政府線上申辦」網路申請服務,如需繳交相關申請費用與郵資,申請者可自行選擇以金融卡轉帳、信用卡、網路銀行轉帳等方式繳費。若逾期仍未繳交,申請人同意系統自動註銷該申請案。 5.申請人如因重覆繳款、溢繳、繳款金額不足或其他特殊事由致必須辦理退費時,須親至受理機關辦理退費申請,「宜蘭縣政府線上申辦」不接受網路退費申請。 6.申請人於辦理案件申請時同意須詳填聯絡電話及住址等通訊資訊,以利資料處理和郵寄作業進行,若因申請人未填寫個人通訊資訊或資訊填寫錯誤致受理機關無法正確完成申請案件處理時,該申請案件延遲處理或無法處理之後果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7.申請人用「宜蘭縣政府線上申辦」網路申請內容之傳訊,如經不可抗拒之外力(如斷電、斷線、網路傳輸壅塞等)干擾而導致傳送時間延遲,甚或無法接收、傳送致影響申請人權益時,各受理機關不負任何責任。 8.利用「宜蘭縣政府線上申辦」網路申請服務,申請人如不依受理機關約定於一定期間內,領取辦理結果或補足申請案件所需證明文件或繳交申請所需費用,受理機關得於一定期間內終止申請人利用「宜蘭縣政府線上申辦」辦理申請案件權利。 9.申請人使用本網路申請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宜蘭縣政府得終止其使用,並由申請人負相關之法律責任: (1)有竊取、更改、破壞他人資訊情事者。 (2)有擅自複製他人資訊轉售、轉載情事者。 (3)未經對方同意,擅自寄發廣告信至其信箱者。 (4)任意散發垃圾信件者。 (5)蓄意破壞系統信箱或通信設備者。 (6)散播電腦病毒者。 (7)散播不實謠言或誹謗性言論者。 (8)有盜用他人資訊申請案件者。 (9)所為言論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 (10)擷取非經所有者正式開放或授權之資源。 (11)其他有危害通信或違反法令之情事者。 10.申請人因本同意書第八點、第九點之規定而終止其「宜蘭縣政府線上申辦」辦理申請案件權利時,得提出申訴,如經「宜蘭縣政府線上申辦」系統管理機關調查認為有理由時,得恢復其權利。 11. 「宜蘭縣政府線上申辦」絕不會任意出售、交換、或出租任何您的個人資料給其他團體或個人,但會在本政策原則之下,與第三者共用您的個人資料。 12.任何未經授權而企圖上載或更改本系統所提供的各項服務及相關資訊的行為,都是嚴厲禁止而且可能觸犯法律。 為了網站安全的目的和確保這項服務能夠繼續服務所有的網路使用者,本網站提供了以下的安全保護措施: (1)使用網路入侵偵測系統,監控網路流量,以確認未經授權而企圖上載或更改、網頁資訊或蓄意破壞者。 (2)裝設防火牆防止非法入侵、破壞或竊取或破壞資料,以避免網站遭到非法使用,以保障使用者的權益。 (3)裝設掃毒軟體,定期掃毒,以提供使用者更安全的網頁瀏覽環境。 (4)每日進行備份作業,以確保資料回復之即時性及正確性 。 13.按下「同意」鍵後,視同申請人已仔細審閱明白上述各條規定,並完全同意遵守各條款之約定。